价格信息电议
一.产品介绍
伊春市黑木耳生产起步较早、规模大。六、七十年代即开始野生采摘,进入八十年代从事椴木生产,九十年代从事袋料栽培,2014年开始立体栽培,2015年全市黑木耳生产规模达到4.9亿袋,居黑龙江省之首。全市已有12家企业的黑木耳产品获有机食品、绿色食品认证。初步形成了以黑木耳栽培为核心,辐射菌种生产、机械制造、生产资料供应、技术推广、产品销售,相互支撑、相互带动、黑色经济产业群。历史上有“南菇北耳”之说,伊春市气候冷凉,昼夜温差大,有利于干物质积累;黑木耳又属木腐菌,伊春的黑木耳均用柞椴等阔叶锯沫为原料生产,符合它的自然属性,所以伊春林区的黑木耳与南方产品相比,干时肉厚色正,营养非富;泡开有弹性,富光泽;食用时圆润、细腻,在全国黑木耳产品中属上品。伊春所产黑木耳是纺织工人的保健食品。
二.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
1.土壤地貌情况:伊春行政区划面积3.3万平方公里,山地面积占80%,平均海拔为400米左右,最高山峰为平顶山,海拔1429米。伊春市整个地势西低东高,南低北高,南北长325公里,东西宽145公里,呈狭长地形,地貌特征为“八山半水半草一分田”。伊春现有林地近300万公顷,森林覆被率为80.6%,是全国重要的国有林区。全市耕地土壤主要是黑土、草甸土和白浆土,林地土壤主要是山地暗棕壤和棕色针叶林土,土地自然肥力高,有机质含量高,表层腐殖质含量高。 2.水文情况:伊春市境内沟谷密布,水系发达,总蓄水量102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为78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为24亿立方米。全市境内共有大小河流676条,分属黑龙江和松花江两大水系。由于全市地处林区,耕地面积较少,所以亩均占有水量偏高。 3.气候情况:伊春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季寒冷漫长,春秋季节分明,夏季短暂。年积温1990-2550℃,年降雨量550-650毫米,全市日照时数平均为2390.8小时,年无霜期90-125天, 适合北方大部分农作物的生长,特别是对栽培黑木耳极为有利。 4.人文历史情况:伊春市黑木耳生产起步较早、规模大。六、七十年代即开始野生采摘,进入八十年代从事椴木生产,九十年代至今一直从事袋料栽培,2008年,生产规模达到4.6亿袋,居黑龙江省之首,有14个林业局生产规模达到千万袋以上。全市已有四家企业的黑木耳产品获有机食品、绿色食品认证。初步形成了以黑木耳栽培为核心,辐射菌种生产、机械制造、生产资料供应、技术推广、产品销售,相互支撑、相互带动、黑色经济产业群。 历史上有“南菇北耳”之说,伊春市气侯冷凉,昼夜温差大,有利于干物质积累;黑木耳又属木腐菌,伊春的黑木耳均用柞椴等阔叶锯沫为原料生产,符合它的自然属性,所以伊春林区的黑木耳与南方产品相比,干时肉厚色正,营养非富;泡开有弹性,富光泽;食用时圆润、细腻,在全国黑木耳产品中属上品。伊春所产黑木耳是纺织工人的保健食品。
三.地域范围
伊春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小兴安岭纵贯全境,东与萝北县、鹤岗市、汤原县相邻,南与依兰县、通河县接壤,西接庆安县、绥棱县,北通逊克县;北部嘉荫县与俄罗斯隔江相望,界江长246公里。黑木耳地理标志保护的区域范围为东经127°42′-130°14′,北纬46°28′-49°21′。包括铁力市、嘉荫县、伊春区、友好区、上甘岭区、五营区、红星区、新青区、汤旺河区、乌伊岭区、乌马河区、翠峦区、带岭区、南岔区、美溪区、西林区、金山屯区、铁力局、双丰局、桃山局、朗乡局21个县(市)、区、局。
四.产品品质特性特征
1.外在感官特征:外观呈浅棕色至黑褐色,背面浅灰色,有光亮感,自然卷曲状,大小基本均匀一致,干时肉厚色正,营养非富;泡开有弹性,富光泽;食用时圆润、细腻,气味清香,干湿比1:13以上。 2.内在品质指标:伊春黑木耳营养丰富,含蛋白质大于12%、粗脂肪大于0.1%、粗纤维大于5%,钙大于4800mg/kg,铁大于160mg/kg、此外还含有碳水化合物、磷、胡箩卜素、微生素、微生素B1以及钾、镁和钠等。维生素B2含量是一般米、面和大白菜以及肉类的4-10倍。 3.安全要求:伊春黑木耳严格按照(NY5095-2006)标准执行。
五.特定生产方式
1.产地选择与特殊内容规定:主要采用林下栽培黑木耳,栽培场地交通便利,远离污染源,地势较高,水源方便,水质优良,自然整枝良好,林下杂灌木稀少,通风、透光、保湿性能良好,郁闭度0.5-0.7。 2.品种选择与特定要求:应使用符合国家《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规定已登记注册的优良品种,并经过栽培试验证明该品种的种性适应伊春地区气候条件,抗逆性强,抗杂菌力强,菌丝生长健壮,原基产生整齐,子实体生长快,速生高产,商品性好的品种。如916、黑29等。 3.生产过程管理:白天平均气温达到10度以上(5月上旬-6月初), 栽培种即可下地;沿坡向做床,高20cm、宽1.2 m-1.5m、长自然,床间距0.5m;床面喷洒杀虫剂和杀菌剂;喷灌设施采用水泵、输水管道、微喷管(或微喷头);划口方式、数量视商品性状而定,朵形耳片划“V”字型口,边长1.5cm-2.0cm,角度45°,深0.5cm,每袋划12个口,品字型,均匀分布,单片耳片打“钉”字眼每袋60-80个,深0.5-0.8 cm均匀分布。催芽每平方米45袋-50袋,袋间距2cm-3cm,菌袋表面消毒用0.1%高锰酸钾溶液喷洒菌袋表面;上覆塑料膜、遮阳网(75%)或草帘子;菌床两头及菌床边侧每隔4 m-5 m设通风口;此期间控制温度在15℃-24℃,空气相对湿度80%-85%。7d-10d原基形成;原基封口后,按每平方米20袋摆放,每亩摆8000袋-9000袋;子实体分化期,由原基形成珊瑚状耳基,长至杏核大圆球以后,上面开始伸展出小耳片,这个阶段温度15℃-25℃,空气相对湿度85%-90%,切忌浇重水、勤浇水。时间7d-10d。在此期间,及时清除受杂菌侵染的菌袋;子实体生长发育期,小耳片长出后,及时清除菌床上的杂草,创造良好的通风环境,以利于耳片的分化和生长。应加大浇水量,喷雾状水,温度15℃-25℃,空气相对湿度90%-95%。时间7d-10d。 4.产品收获规定:子实体八分成熟时采收,此时耳片充分展开,边缘变薄,耳根收缩,腹面略见白色孢子;采摘时一手捏住塑料袋,一手捏住子实体根部,把子实体连耳根拔出来;当年秋末或翌年初春,应将林下菌床上的废弃菌袋清理干净,保持林内清洁;用刀削去根部的培养基,水洗,用干净清水洗去泥沙杂质,保证耳片无杂质;把朵形子实体分成单片,摆放在塑料晒网上,在日光下直接晒干,不要用手滚动木耳,以防晒成拳耳;如遇到雨天设法烘干,防止霉变;及时清除霉烂耳,虫蛀耳,流失耳等无商品价值的次品;晾晒好的耳片,应是握之声脆、扎手具有韧性,耳片不碎。 5.生产记录要求:黑木耳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建立生产记录,记载使用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黑木耳采收日期等,生产记录保存。
六.包装标识相关规定
1.包装:销售的黑木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包装。 2.标识:标志使用人应在其产品或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伊春黑木耳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式)。 3.其它:运输、贮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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