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机产品认证属于产品认证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4年第67号)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CC23:2006《产品认证机构通用要求有机产品认证申请指南》相关认可准则及国际惯例,有机产品认证程序一般包括认证申请与受理(含合同审查)、文件审查、现场检查(含必要的抽样和分析)、检查报告编写、认证决定、颁发证书和认证后监督等主要过程。
申请者提出书面认证申请时,按照《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申请者应当向有机认证机构提交以下材料:①申请者的合法经营资质文件,如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租赁合同等;②申请者及有机生产加工基本信息,如申请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加工规模,包括品种、面积、产量、加工量等描述;③产地(基地)范围,包括地理位置图、地块分布图、地块分布图;④申请认证的有机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计划;⑤产地(基地)和加工场所环境质量认证材料;⑥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资质认证材料;⑦保证执行有机产品标准的声明;⑧有机生产加工质量管理体系文件;⑨其他相关材料。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认监委《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等法律法规及GB/《有机产品国家标准》规定,企业若想将其产品作为有机产品销售,必须通过有机认证。从事有机产品认证的机构必须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CNCA)批准,经批准的认证机构在国家认监委网站上公布,只有经CNCA批准并公布的认证机构才是可以从事认证活动的合法机构。您可以在CNCA网站上查看到批准的认证机构名录有机食品管理办法,具体方法是CNCA网站-综合服务区-机构查询-认证机构名录-选择有机产品(分为植物、畜禽、水产、加工四大类)。
公众还可在国家认监委网站“食品农产品查询”服务区查阅全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企业名单及其认证产品等信息。
按照农业部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和有机食品认证“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战略部署,有机食品认证工作和有机食品标志工作正式启动。
1. 申请
申请者向中心(分中心)提出正式申请,填写申请表,缴纳申请费。申请者填写有机食品认证申请表,领取检验合同、有机食品认证调查问卷、有机食品认证基本要求、有机认证书面材料清单、申请者承诺书等文件。申请者应按照《有机食品认证技术指南》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过程控制体系;跟踪体系。
2.认证中心核实费用预算,制定初步检查计划
认证中心根据申请人提供的项目信息预估检查时间,一般需要两次检查:一次生产过程中的检查有机食品管理办法,一次加工过程中的检查,据此预估认证费用并制定初步检查计划。
3.签订认证检查合同
申请人与认证中心签订认证检查合同一式三份;
支付预计认证费用的50%;
填写相关情况调查表,准备相关材料;
任命内部检查员(生产和加工部门至少各一名);
所有材料均应以纸质和电子文件形式,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分中心。
4. 初步审查
分中心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对申请人进行全面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