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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注要求,你真的了解吗?

来源:月财生态  作者:月财   2024-10-23 阅读:153

合规要求:

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应当明确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该信息应当是依法注册登记、能够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的生产者的有效信息。针对不同的生产销售情况,如分支机构、生产基地、委托生产等,都有相应的标签规定。详见附录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1.6。所有标签信息应清晰、真实、准确,以便消费者和监管机构能够快速找到并联系生产者。

问题9:进口产品没有标注中文标签

进口食品未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标注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虽有中文标签,但所需信息不规范;除注册商标外,进口食品标签上的中文文字均不规范。

合规要求:

进口预包装食品的中文标签需要遵守严格的规定,包括标签内容、文字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不符合规定的标签将会受到相关处罚,因此进口商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食品合规。

问题10:提前标记尚未到来的生产日期

伪造或贴有虚假生产日期或保质期的标签。

合规要求:

预包装食品不得提前标注尚未到达的生产日期,不得伪造、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要求储存食品,确保食品安全,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确保所有设备正常,不能以错误或故障为借口逃避法律责任。标签信息应当清晰、真实、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问题十一: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未标注或冒用

食品标签未标注或者虚假使用生产许可证号信息的。

合规要求:

预包装食品标签对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规定包括在标签上注明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生产许可​​证编号。此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的食品生产企业,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风险程度、食品原料、生产工艺等因素,对食品生产实施分类许可。

问题12:产品执行标准和产品质量等级标识不规范。

预包装食品根本没有标注产品标准代码;所标注的产品标准已更新或已失效,但未及时关注,导致执行标准标注错误的;产品标准代号书写错误;引用的产品执行标准有误,如乳饮料的生产经营。但标注的是糖果的产品执行标准。

又如“香蕉片”产品,执行标准中没有质量等级,但标注为“一等品”;枸杞产品在GB/中标准中分为特级、特级、A级、B级四类,并标注为“一级”、“A”等形式,均属标注不规范。

合规要求:

预包装食品应当标明企业执行的产品标准代号,有明确规定的还应当标明产品的质量等级。应当注意的是,具体标签要求可能会发生变化。废止或者变更的标准代号、序号应当及时修订,标签的设计、标识应当符合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

问题十三:“非转基因”标签不规范

不允许标注“非转基因”字样的食品应当标注“非转基因”。例如,花生、葵花籽等不属于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它们用于标记食用油,例如“非转基因花生油”和“非转基因食用植物油”。 ”。

合规要求:

预包装食品标签中对非转基因的规定包括禁止在食品标签上标注“非转基因”等字样,限制在广告中使用非转基因广告字样,防止误导性宣传,确保食品标签的准确性和准确性。 。遵守。

注:现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签管理办法》附件明确规定第一批实行标签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具体包括:(一)大豆种子、大豆、豆粕、大豆油、豆粕; (2)玉米种子、玉米、玉米油、玉米粉(包括税号为:、、的玉米粉); (三)菜籽、油菜籽、菜籽油、菜籽粕; (四)棉花种子; (5)番茄籽、新鲜番茄、番茄酱。如果产品使用标识管理目录中的非转基因原料,目前可以标注“非转基因”,否则不能标注“非转基因”。

问题14:营养成分标签虚假

标签虚假标注营养成分,未标明应标明成分含量或者实际含量远高于/低于标明值。

合规要求:

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应当明确注明营养成分信息,包括各营养成分的名称、含量及参考值的百分比。使用营养强化剂的预包装食品应当在营养成分表中注明强化食品。该营养素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的百分比。

问题15:保健、预防和治疗疾病的标签内容

食品标签上标注“降血压、降血脂”、“提神健脑”、“清热解毒”或者其他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文字。

合规要求:

预包装食品标签不得含有暗示或者明示食品具有预防、治疗、保健作用的内容,但经批准的保健食品除外,广告中不得宣传未经批准的保健作用。 。

问题16:特医食品标签虚假

标注“氨基酸配方粉”及“适合对乳蛋白及各类食物蛋白过敏人群提供营养支持”字样,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蛋白质固体饮料标注为奶粉,冒充特医婴幼儿氨基酸配方粉;固体饮料 产品标签上未明确标注“固体饮料”字样,未标注“本产品不能代替特殊医学用途的特殊食品、婴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的警示语。

合规要求:

婴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均属于特殊食品。特医食品的标签必须明确注明注册号。登记号应当与登记证上的登记号一致,并遵循特定格式。同时,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作用,不得声称保健功能。

附件4:常用电商平台食品管理规范查询链接

2、产品外包装合规自检手册

如果首先想对产品外包装的标签进行自查,以确定是否存在常见违规行为,可以按照本章提供的检查项目一一进行检查。

检查项目一:商标

预包装食品的商标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检查:

1. 商标的标记

对于食品标签上是否应当标注注册商标,尚无强制性规定。在不侵犯他人权利的前提下,可以标注商标和/或注册商标,也可以不标注。

2. 商标数量的限制

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并没有限制商品上标注商标的数量。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在一种产品上同时使用两个以上注册商标。

3、驰名商标的标识

食品标签上不得标注驰名商标。

4、商标与产品信息的一致性

食品标签应当直接标注在食品的最小销售单位或者其包装上,标签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不得有误导消费者的信息。

注册商标只能在批准的使用范围内使用。应检查商标注册类别是否与商品属性相符。

5、规范商标使用

注册商标指定颜色的,不得随意改变。注册商标未注明颜色的,可以自由附加颜色,但不得侵犯他人商标权。

6. 商标的合法使用

商标的使用必须遵守商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商标权。

检查项目二:图片

预包装食品上图片的使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年修订)》及相关国家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1. 真实性

图片应真实反映食品特性,不得使用虚假或者可能误导消费者的图片。

2. 合法性

图片的使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3、标准一致性

食品包装上的图案或者图片是食品标签的一部分,应当符合2011年《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食品安全法》的要求。

4.避免误导

图片中不得含有误导消费者对食品功能、功效等的信息。

5. 警示信息的清晰度

《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注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销售食品。

如果图像包含或替换警告消息,则它们必须清晰易懂。

检查项目三:广告语言

预包装食品广告语的使用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年修正)》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特殊营养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办法》和《广告管理条例》。预包装食品广告语使用的主要规定如下:

1. 禁止虚假、夸大宣传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2. 禁止使用特定词语

禁止在特殊营养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或者广告上使用类似“疗效食品、滋补食品、健身食品、宫廷食品、祖传秘方”等字样以及“返老还童、延年益寿”等字样。 、白发变黑、牙齿脱落”。重生、抗癌抗癌治疗、老少皆宜”等类似词语和短语。

3、禁止使用极端用语

广告中不得使用“全国”、“优良”、“最好”等词语,这些词语很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

4. 禁止使用误导性信息

广告中不得含有疾病治疗功能、医学术语等误导消费者的信息。

5、禁止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广告不得损害国家尊严和利益,妨碍社会稳定,损害公共利益。

6. 禁止使用不适当的标志和图像

广告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歌、国徽和其他国家标志,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姓名或者形象。

7. 禁止非法、有害内容

广告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等内容,不得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检查第四项:文字和字体

预包装食品字体的使用主要按照2011年《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关于字体合规性,常常被运营商忽视。

1、规范汉字使用

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当使用规范汉字。繁体字虽然是汉字,但不是规范汉字。这是为了确保信息清晰且易于消费者理解。

2、中外文对应关系及外文内容标准

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上的所有可见标识(包括原标签和中文标签内容)必须符合中国相关规定。为保证消费者能够准确理解产品信息食品标签规定管理办法,中文标签上强制标注内容的中外文应一一对应。

标签上可见的其他外文或繁体汉字表示的内容应与规范汉字一一对应,外文字号不应大于对应的汉字,商标除外。

3. 禁止误导性内容

标签上字体的使用应避免任何可能误导消费者的内容。例如,产品名称和属性文字的大小,以及净含量和重量的文字大小必须保持一致。标记应使用相同的字体大小和统一的字体颜色。文字颜色必须易于识别。不得利用字体大小、色差等误导消费者。

4.谨防字体侵权

您在使用字体前,应核实版权方面的合法授权链接,确保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检查项目五:产品条码

关于预包装食品中的商品条码,可参照《商品条码管理办法(2005年)》第十五条的要求以及2011年《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关于条码的相关规定。

多功能性和可扫描性

企业在设计商品条码时,应采用《商品条码》()、《储运单元条码》(GB/)、《EAN·UCC系统128条码》(GB/)等国家标准规定的条码标识。基于应用需求的标准。 。

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应当含有条形码食品标签规定管理办法,确保其设计合理、能够被正确识别和读取,以利于商品流通和消费者使用。

检验项目六:标志/标志、合格证

1.保健食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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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鉴定内容

保健功能及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及适宜食用量、储存方法、功能成分名称及含量(如技术条件下无法明确功能成分的,应注明与保健功能相关的原料名称)、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标签、其他国家标准或者要求规定的标签内容。

2.标志及产品说明

标志不得与包装容器分离,产品说明书应置于产品外包装内;各标识的内容应按要求标注在相应页面上;文字、图形、符号必须清晰、醒目、直观、易于识别和阅读;底色与底色应采用对比色;文字、图形和符号必须坚固耐用;正文必须以规范汉字为主体,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但必须与汉字内容有直接对应关系;计量单位必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标签、说明书及广告内容的真实性

内容必须真实,符合产品质量要求,不得有暗示疾病可以治愈的宣传。

四、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国内销售的所有国产及进口保健食品。

2. 特殊医疗食品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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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显示页面内容

特医食品标签主展示页标注的内容包括产品配方特性或者营养特性的描述,以体现特医食品的产品属性。

2. 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建议

特殊医学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提示消费者“请在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并附有相应的警示语,指导消费者正确使用产品。

3. 功能声称的限制

特医食品标签不得对产品中的营养素等成分进行功能性声称,以免误导消费者。

4、真实性要求

产品或者包装上的标签必须真实,并必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中文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产品规格、牌号、主要成分名称和含量等。

5. 警告说明

使用不当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6.标签和说明书的一致性

特殊医用食品的标签和说明书应当一致。如果标签涵盖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则无需附加附加说明书。

7、与注册证书内容的一致性

特殊医用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应当与注册证内容一致,并明确标注注​​册号。

8.真实规范、科学准确

标签、说明书应当真实规范、科学准确、通俗易懂、清晰易读,不得含有虚假内容、夸大内容或者绝对化语言。

9. 专属标志

特医食品的最小销售包装上应当标注特医食品专用标志。

3.有机食品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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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使用范围及规定

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应当在认证证书限定的产品类别、范围和数量内使用。每个认证标志都有唯一的编号,具有有效的防伪和追溯技术的功能。

2. 标签规定

只有获得中国有机认证的食品,才能在其包装上标注有机认证标志、“有机”、“”等文字和图案。有机食品标志的图形和样式由有机食品认证委员会统一规定等要求。

4、无公害农产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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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未经加工或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经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一、标志使用范围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应当在经认证的品种、数量等范围内使用。

2、认证单位或个人的使用权

取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在证书规定的产品、包装、标签、广告、说明书上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3.食品安全标签规定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上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销售食品。

5.绿色食品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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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标志是生态环境良好、产品安全无害的产品质量标志。

一、标志使用范围

在获得认证的产品及其包装、标签、说明书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在广告、展览、销售认证产品等营销活动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农业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农产品营销等方面优先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2. 标志管理与保护

绿色食品标志依法注册为证明商标。未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禁止在未经许可的产品和经营活动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期满需要续展。

标志使用人必须配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其所属绿色食品机构的跟踪检查。

6. 地理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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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茶”地理标志认证商标实例

1. 地理标志的使用

具备使用专用标志资格的生产者,应当在产品包装标签上标明“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字样以及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国家总局批准公告号等内容,并申请特殊标记。

注册地理标志的合法使用者可以同时在其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专用标志,并标明地理标志注册号。

2.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注册

申请必须说明地理标志商品的具体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商品的具体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与地理标志标志区域的自然和人文因素之间的关系,以及由标志标记的地理区域。

7.食品认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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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急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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